一、案件简述
2019年12月1日张某王某经人介绍认识,相识不到两个月后的2019年1月21日张某王某领证结婚。婚后张某发现王某因不孕曾离婚两次,王某婚前隐瞒自己不孕及离过婚的行为令张某十分不满,加上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张某于2020年10月8日想王某提出离婚搬出与王某共同居住的房屋,于2021年11月12日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联系张某称不同意离婚,并提出张某若执意离婚的话,要求张某返还彩礼6万元。张某法律意识薄弱,接到王某电话后,又气又怕,故咨询我所律师。
二、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第一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严格来说,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类纠纷不属于离婚纠纷,而属于婚约财产纠纷。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主要看当事人双方是否已办理结婚手续。一般来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假如男方主张退还彩礼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但在实际生活中,尤其是某些较为落后封建的地区,也可能会存在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已经按照风俗习惯举行婚礼、婚席,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已经生育儿女的。如果男方主张退还彩礼的案件中存在这种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结合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情况、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酌定作出判决。
2、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在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原则上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女方能够证明收取的全部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婚礼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等情形的,那么法院也可能驳回返还彩礼的诉求。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实践中要求当事人举证生活困难系因给付彩礼所导致较为困难,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举证证实其在给付彩礼之后生活水准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应认定系因给付彩礼导致。如果当事人在给付彩礼之前已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则给付彩礼的行为必将加重生活困难的程度,其关于彩礼返还的请求,亦应予以支持。
相关案例:张某陈某办理登记后共同居住4个月诉讼离婚,张某主张陈某返还彩礼。庭审时法庭根据张某提交的两张借条和其父亲的病例卡,认定张某及其父母全家为婚礼花费数额较大,对张某及其父母一家的生活造成了经济困难,法院据此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酌情判令王某归还部分彩礼和金银首饰。
三、案件总结
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案件,实践中一般先看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又未共同生活的,一般会判决返还彩礼。如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或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的,法院一般会结合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情况、结合彩礼数额、当地风俗、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给付彩礼方是否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等因素,酌定作出判决。本案当事人咨询事实不存在上述应返还彩礼的情况,无需返还彩礼。
日期:2022年4月22日